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合同履约成本,在会计上是属于一个单独核算的科目,可以核算的内容有很多,包括企业的薪酬、差旅费、水电费等费用。
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如下: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1、管理费用;
2、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
3、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
4、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金额怎么计算
1、合同履约成本减值金额,等于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账面价值—;
2、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