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父母享有探亲权,即使离婚,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仍然是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另一方应当协助。巧妙的不让对方地探视实际上侵犯了被阻碍者的亲权,无正当理由,不能不合理的不让对方探视。但是,如果父母的探亲会影响子女的,不利于子女健康发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中止其行使探亲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