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需要资料与步骤如下:1、离婚证;2、子女户籍、出生证明、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3、子女年龄尚小,无户籍的,须凭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等资料,向有子女监护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户籍;4、根据离婚证上载明的子女所有权内容,到子女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迁入证明,由当地派出所申领《准迁入证明》(加盖居住地委员会证明章);5、子女户籍所在地准入证明,并向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明;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