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申请方法如下: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表格,提交给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受理初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就业补贴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地方各级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落实好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享受补贴人员、项目补助单位、资金标准、预算安排和执行等情况及时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