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报案警察不管的,受害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不得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否则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一、派出所办案打人怎么办若是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执法过程中有殴打他人行为的,公民或组织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查明属实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取消警衔。二、报警立案了警察不处理怎么办?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一般警察不处理都是有比较正当合理的原因,是报警人不理解而已。另外,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三、警察态度不好可以投诉吗?可以对警察进行投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受理投诉的机关会及时查处,并且将结果通知举报人。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