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对犯罪分子执行假释需要考查其是否满足假释条件,法院在调查时要考虑其假释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因此,若是在法院裁定假释前社区不同意接收犯罪分子,法院会慎重考虑是否假释;若在裁定假释后社区不同意了,且双方沟通后社区仍不接收,可以更换住所然后法院重新评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