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集体户口办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持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并注销户口,最后返回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_x000D_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_x000D_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