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法》的规定,申请父母随子女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父母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无法独自生活的除外;2. 子女应具有固定住所并合法稳定就业,有一定的经济能力;3. 子女的住房条件需符合标准,且需提供住房证明或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4. 父母应有一定的医保或社保缴纳记录,并需提交体检证明等健康状况证明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父母随子女落户的政策存在差异,申请前需仔细了解当地的规定和流程,以确保符合申请条件。此外,子女在申请时需持有效的身份证和居住证等证明材料,且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工作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