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农村房子塌了政府如下处理:
一是应急安置。紧急转移到临时安置点,或以搭建帐篷集中安置的受灾群众,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食品、衣被等。
二是过渡期安置。灾情稳定后,鼓励和引导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政府部门包保等方式,进行分散安置。
三是入住安置。争取尽快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并将入住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如果是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倒塌,政府会帮助农民进行房屋重建,而且还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如果农村房子倒塌是他人所为,则有责任人承担损失。如果房屋所有人为城镇户口,房子自然倒塌之后,房屋所有人不能在原宅基地上进行重建,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房屋所有人是农村户口,原则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照旧归其所有,房屋所有人可以村委会开具房屋倒塌需要重建的证明,然后再带上证件和房屋倒塌需要重建的证明,到镇国土办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以重建,对于贫困的家庭政府还会进行补贴。
首先房屋坍塌不管谁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参与房屋坍塌的救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进一步夸大,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废弃的房子坍塌没造成什么影响,并不需要进行过多的处理,注意安全和合法性就可以。但是如果是居住的房子,以及工厂商场等,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必须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并依法依规办事,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与违建、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违法违规施工等情况的建筑坍塌,需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杜绝其它建筑出现此类情况,相对于合法合规的建筑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