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婚没办离婚证一般是不可以再办结婚证的。但如果当事人是起诉离婚的,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等同于离婚证,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且当事人补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认为不属实的,不得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一、补办结婚证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补办结婚证的主要流程是:
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结婚证丢了怎么办补办手续
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中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要提供一份关于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查证属实的,当场补发结婚证。
三、结婚证损坏了到哪里补办
结婚证损坏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