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案件是否可以可以转到本地处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刑事案件以案发地为主不能转移到本地执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4、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优先、移送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七条【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八条【专门管辖】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