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原告应提供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