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2、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3、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4、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5、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6、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照0.6%;7、超过2000万部分按照0.5%交纳。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