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电子商务犯罪的情形主要有五类:电子商务盗窃犯罪;电子商务诈骗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单纯攻击性行为。而电子商务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考虑以下情形:
1、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对象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造成了一定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重的;有能力和条件消除或减轻危害结果而放任不管的;拒不退赃或退赃较少的;有能力赔偿损失而不主动积极赔偿损失的;犯罪人与被害人关系特殊需要从重处罚的。
2、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持续时间较长的犯罪时间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犯罪地点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犯罪方法、手段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违反非刑法法规、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
(四)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