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银卡复印件(备注本人手机号、姓名和开户行地址);
(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或是在所属机构开具盖章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复印件;
(6)产前检查单据、B超单据和发票等;
(7)出院结算单据;
(8)医院病案室复印的完整病例(包含入院、分娩、出院、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等的完整病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