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购买机票并提出申请: 需要提前3天以上到航空公司所属售票处或航空公司授权的机票代理点购票,并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内容包括:儿童姓名、年龄、始发地、目的地、航班号、日期、送站人和接站人姓名、电话、地址等项目。航空公司售票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无误后,将填开客票并向到达站拍发“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电报。 航空公司售票处将有关电报和申请单交给旅客并约定在机场的交接地点和方式。
2、注意检查: 申请完毕后,要注意查看机票,核对儿童姓名、乘坐的航班号及目的地等内容,同时,还要注意无人陪伴儿童的机票与一般儿童票的不同之处:一般儿童票只在姓名后注明“CHD”,而无人陪伴儿童票除了在姓名后注明无人陪伴儿童的代码“UM”外,还注有儿童的年龄。 如果购买了一般儿童票到机场后再提出办理无人陪伴儿童服务手续,一般不予受理。
3、登机: 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起飞前把儿童送到机场并交给指定的航空公司服务人员。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送机的家长不要马上离开,以免特殊情况发生(如孩子怕生、不愿登机等),要在确定飞机起飞后,家长方可离开。 此外,家长所留的电话号码要确保准确有效,便于机场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4、接机: 接站时,接机人必须是申请单上登记的人,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便于目的地机场工作人员确定身份及与孩子的关系,并需在交接联上签名,之后才能领走孩子。
5、特别注意: 为确保无人陪伴儿童在飞行途中得到妥善的照顾,一般国内航空公司规定每个航班的无人陪伴儿童限制在5名以内,家长应尽早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以免超出限额被拒绝受理。 多数航空公司规定必须在航班起飞三天之前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填写航空货运单,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接受该航空货运单。托运人未能出示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者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