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农田水利设施和养殖水面等也可纳入农用地进行评估。 农用地评估可以按照《农用地估价规程》进行,主要评估方法为收益还原法,农用地流转市场较发达的地方,还可以选用市场比较法。 对于新开发的农用地,可以选用成本逼近法;对于待开发的,可以选用剩余法;已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制定了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地方,可以选用评分估价法、基准地价修正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其出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即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