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传销最为典型的就是“庞氏骗局”,通俗来说,就是用后面加入的人员的钱来发放前面人的收益。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谋求非法的利益。它要求被发展的人发展“下线”,以发展的数量以及“下线”的销售业绩来给与报酬;要求加入的人员缴纳费用或者变相地缴纳费用来取得加入的资格,用来谋求非法的利益。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