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盗窃罪的人证是指在诉讼外了解盗窃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人。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这是证人最基本的特征。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等在诉讼过程中也了解了案件情况,但其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是在诉讼开始后的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因而不属于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_x000D_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_x000D_
证据包括:_x000D_
(一)物证;_x000D_
(二)书证;_x000D_
(三)证人证言;_x000D_
(四)被害人陈述;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_x000D_
(六)鉴定意见;_x000D_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_x000D_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_x000D_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