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地标和指示标都是为了在城市、乡村等地方提供方便和指引而设置的标识符号,但它们的性质和作用是不同的。地标是用于划定地域范围或者规定地物边界的标志,例如街道名称牌、乡镇界碑等,具有法律效力。而指示标则是为了给人们提供方便和指引,例如路标、标志牌等,起到辅助作用。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地标和指示标不一致,应以地标为准。因为地标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界标,在处理涉及地域范围、土地权属等问题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得到严格遵守。而指示标虽然也有其重要性,但在法律上并没有与地标同等的地位,仅能作为辅助标志供人们参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地标和指示标不一致,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以保证标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管理和监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