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申请后,员工并不必须待满三十天才能走。
1、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单位协商让自己的提前离职,但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一定要到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满30天;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满30天才能走: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员工辞职具体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