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申请企业破产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债务人企业股东,如果企业存在资不抵债,持续经营困难时,最好申请企业破产。当然,因企业破产涉及到股东出资是否到位,股东是否存在侵占、转移公司财产;公司财务账册是否完善、规范等问题,在企业破产前最好找专业破产律师对公司破产前风险审查及弥补,防止将来企业债务由股东承担。风险提示:申请破产程序:首先由债权人、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风险提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出现需要破产的情形应该尽快走破产程序。没有经过破产程序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公司破产,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
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风险提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撤股吗?
公司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话,在清偿了债务后,剩余的财产股东可以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继续存在,股东不得撤资,更不得瓜分属于公司的财产。想退出的股东,可以将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价转让,或者公司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股东退出。如果不愿意再作股东,可以依法将股权转让或者申请公司予以收购,不能退股。风险提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达到退股目的。如果是合伙企业则可以依法进行内部转让或者退伙。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可以转让股份。可以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转让份额,或者退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设子公司
母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子公司的条件:1、股份符合发的资格和所限人数。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2、股东共同制定章程。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以及组织机构。4、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5、办理设立登记。6、有固定的生产经验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风险提示:设立子公司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性质,只是在重大决策上受总公司约束,其成立的流程和注册新公司是一样的。有独立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等。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资料以及信息的提交。其次就是在进行出资的时候,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等有价值的资料进行出资,但是需要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资产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