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2024年低保金额是每月多少钱?特困供养标准多少?
根据2024年7月20日《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规〔2024〕8号),从2024年1月1日起:
1、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669元/人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5292元/人年。
2、全省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提高到11484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提高到6888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指导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四分之一、六分之一、十分之一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之和,不得低于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二、齐齐哈尔市2024年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
根据2024年8月1日《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齐民规〔2024〕2号),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1、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8028元/人年、669元/人月,农村低保5292元/人年、441元/人月。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城市:集中全自理18708元/人年、1559元/人月,半自理19308元/人年、1609元/人月,全护理19908元/人年、1659元/人月;分散全自理13416元/人年、1118元/人月,半自理14712元/人年、1226元/人月,全护理16320元/人年、1360元/人月。
(2)农村:集中全自理18708元/人年、1559元/人月,半自理19308元/人年、1609元/人月,全护理19908元/人年、1659元/人月;分散全自理8820元/人年、735元/人月,半自理10116元/人年、843元/人月,全护理11724元/人年、977元/人月。
三、北安市2024年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
根据2024年8月25日《北安市民政局 北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此次调整标准补差从2024年1月1日起补发。
1、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69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41元/人月。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城乡集中供养:集中供养标准高于省级标准,不再进行调整。
(2)城市分散供养:城市全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3224元/人年,城市半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4388元/人年,城市全护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5840元/人年。
(3)农村分散供养: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8628元/人年,农村半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9792元/人年,农村全护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1244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