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费应该领取
1、由逝者的直系亲属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社保卡等到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领取手续,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来领取。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谁可以领丧葬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1.丧葬费的领取资格。参加社保缴费的职工或者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死亡以后,可以领取丧葬费。一般为死者的继承人(家属), 负责办理丧葬费的领取手续。
2.丧葬费的支付主体。过去丧葬费,由企业支付。后来随着社保基金的发展,逐渐改为统一由社保统筹基金来支付,单位负责配合职工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有关证明(比如:职工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