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认定贩毒要对方在从事于贩毒有关活动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只要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举报,应当接受。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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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_x000D_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_x000D_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_x000D_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_x000D_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_x000D_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_x000D_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_x000D_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_x000D_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