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租房租房是公租房管理中心和个人自愿签订,一方的合同文本丢失的话,另一方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按照一般规律来讲,房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备案,合同文本的丢失并不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管理关系的灭失,所以,即使合同文本丢失的情况,双方的租赁关系仍然是有效的,补办只要到公租房保障管理部门补办一个就行了。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批准后实施。
市县财政部门要商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指导同级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需求,并根据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情况,做好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七条 市县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时,首先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其次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仍不足的由市县财政通过本级预算以及上级补助(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以及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