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内容有:
1、定金的交付期限。定金的交付期限可以是以主合同履行期限前的任何时间,但不能迟于主合同的履行期限;
2、定金金额;
3、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规定定金罚则的,还必须注明一方预付的款项为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