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和自首的区别: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自首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坦白是被动自首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自首是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
4、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是坦白。
因此,自首和坦白所反映的罪犯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自首是法定的宽量刑情节,坦白是酌定量刑情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