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可以缓刑吗
可以。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拘役适用缓刑的情形,主要有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情节较轻的,适用缓刑。
二、拘役可缓刑的法定情形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醉驾处刑并未排除在适用缓刑之外。所以,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驾在内,可以或应当宣告缓刑。
三、缓刑简介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如果是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拘役是完全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要通过了缓刑考验期,犯罪分子以前所犯得罪就不再追究了,也可以说这种制度是我国司法的仁慈一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