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诈的婚姻属于可撤销还是无效
欺诈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欺诈婚姻,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二、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可撤销婚姻证据怎么收集
可撤销婚姻应当注意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被威胁、胁迫的记录、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