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