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医院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一份。
2、父母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
3、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生育一孩的,需要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是生育二孩的,需要提工单位开具的二胎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