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吴中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5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6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2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65600元/亩,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5920元/亩。青苗补偿费每亩1200元。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策按实结算。
【法律依据】:
《苏州市吴中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安置告[2021]65号》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93号令)、《苏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府规字〔2014〕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4〕205号)和《区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吴中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吴政发〔2020〕72号)文件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吴中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5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6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2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65600元/亩,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5920元/亩。
(二)根据苏府规字〔2014〕5号和吴政办〔2019〕70号文件规定,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每亩1200元。
(三)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策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