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3、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4、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最新的免征购置税政策在内容上没有太大变动,时间上将在2022年的基础上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而公告也指出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2023年燃油车购置税的最新政策如下:
1、购置税税率改革:从2019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税率为百分之三,按排量计算的燃油车购置税税率则按排量增加,排量每增加一百毫升,税率增加一百万分之一,即一毫升排量税率增加1.最高不超过7.5%。
2、购置税减免政策:对于购买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购买的燃油车辆,购置税税率可以减免至5%。
3、购置税费用补助政策:2023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燃油车可以申请购置税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