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章程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
三、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