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的情况:(一)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 检察 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 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上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