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的法律认定是《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后,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同时抗辩权和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一、合同债务的转让需要通知债权人吗
债务人转移债务,不能只通知债权人,而是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根据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如何处理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无效,对债权人的债务仍有清偿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三、借款主体变更什么意思
借款主体变更指的是债务的转移,也即债务的受让。即是说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但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且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借款主体的变更,应该按照上述关于债务受让的规定来进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