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3年和20年区别为:
1、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而20年是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含义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普通诉讼时效,而20年是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超诉讼时效的补救对策有:
1、自行协商解决;
2、请求其他人或组织调解解决;
3、起诉后,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