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女儿死了女婿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女儿属于合法继承人且遗嘱没有明确说明只归某一方的话,遗产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有权利参与继承。
二、老人一方去世财产分割怎样进行
老人一方去世财产分割的方式: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若该房产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则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分割。
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包含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这些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这些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