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分手,进行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对全部的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需要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然后可以估算出共同财产价值,并且需要经过双方的认可。最后可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前,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了约定,可以避免部分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