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属于严重违法,打100报警不管,涉嫌,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政法委反映。
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因而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公民可以去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卖淫行为或者直接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举报卖淫的方式如下:
1.公民可以去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卖淫行为;
2.公民也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3.还可以直接打电话或者写匿名信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
举报人不必担心,司法机关有替举报人保密的义务。当然,举报人也可以匿名举报。
卖淫、嫖娼被抓后的程序如下:
1.传唤至公安机关;
2.讯问、查证;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