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后的个人债务范围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财产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资助未经抚养义务的亲友或者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债务,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