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城市工作社保如何办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章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5、参保人只要带上参保缴费凭证(在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二、社保转移能转移哪些部分
可以转移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章外)和资金,资金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薪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