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城管处罚应当严格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金额由具体的违法行为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决定。而且,应该是罚缴分离,由当事人将处罚钱款交指定银行。1、城管没有法律依据执法,罚款更没有依据。2、收费开票是占道经营,占道经营实际上是市政以前收的,现在早已取消。有的写是建设部门罚没收入,建设部门执法是建设局,执发乱套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