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多少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辖属营业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各种款项时,可以申请使用。银行本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银行信用,见票即付,可当场抵用。
二、适用银行本票应注意什么
1、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2、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
3、银行本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一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到节假日顺延)。逾期的银行本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4、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详细填明收款人名称,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画去转账字样,填明现金字样。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金额,将办妥的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或个人留存,第二联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付款凭证,第三联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收款凭证。
5、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凭具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银行支取现金,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向银行交验有关证件。
6、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7、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可持银行本票到签发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七十八条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