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半年了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就其不支付抚养的问题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_x000D_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