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特点

律师回答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起草工作正抓紧推进。立法首先必须明确需要规范的对象。
其一,从法律规范的起源看,法律最初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20世纪50年代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形成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劳动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这是首次采用“集体经济组织”概念。后来,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初级社、高级社,发展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农村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解体,相应地形成了乡(镇)、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虽然名称变了,而且不少地方并未成立乡(镇)、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但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域范围基本未变,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未变。
其二,农村改革后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分别制定专门法律加以规范,再将其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既不合理,也不符合立法实践经验。依法成立的乡镇企业可以适用乡镇企业法,按照其组织形式,还分别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乡镇集体企业投资设立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联营的,新设企业和联营形成的资产仍归集体所有,属于集体经营性资产,可以按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其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形成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一些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明晰产权归属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发展股份合作而建立的,实践中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改制而形成的;有的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以原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以集体经营性资产另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还有些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其四,从立法实践看,规范的对象也是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而形成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演变过程,结合农村改革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践发展,与其他相关组织相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其一,以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从起源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建立的,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建立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基础之上。
其二,具有地域性(社区性)。农村社区集体是按照农村一定地域即村组边界划分的,村组边界范围内的土地是集体的地域基础。
其三,具有惟一性与排他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然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础,而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土地只能由该地域范围内的农民集体所有,基于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特定地域范围内只有一个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成立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而,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都是惟一的、排他的。
其四,成员具有相对封闭性与变动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域性,决定了其成员只能是特定地域范围内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是一个相对封闭又不断变化的集体。
      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外具有封闭性,只有特定地域范围内的村民,通常是长期居住、生活并且以该地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生活保障的村民及其后代,才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地域范围以外的村民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外地进入该地域的人员一般也不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内又具有开放性。从成立初级合作社开始,农民以户为单位加入合作社,农户家庭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变化,合作社社员数量也随之变化。
其五,具有相对稳定性。普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因经营不善等破产。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在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又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一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破产,就可能处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从而影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不能像普通公司、企业那样随意破产,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相对稳定性。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像普通企业那样随意破产、解散和清算。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解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解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律师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有其鲜明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性质上的政治性、范围上的社区...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

律师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

法律解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的含义及特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并确立民主管理权利。股权证能证明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和收益权利,还可以作为抵押融资的凭证。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条件包括农村户口、...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革的法律依据

行政村撤销合并的法律规定是:乡镇政府可以提出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方案,但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提出。方案需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县级政府批准。...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组经济实体等;还有新型联合组织,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它合伙农村企业等。&n...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时,由农民自愿联合成立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它拥有土地所有权,以此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旨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的经济组织...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法律分析:特别法人,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法律分析:特别法人,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哪些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哪些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哪些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哪些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查看全文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律师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查看全文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律师分析: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什么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2、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什么法人

一、民法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 特别法人。 《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哪些人 农村集体经济...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