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如果该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应该由其监护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其父母)来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在监督、教育、管理被监护人方面没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2、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立法原意是单位不承担责任)。3、如果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其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第一百八十条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