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张贴小广告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面貌,损害城市文明形象,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宗旨相悖,而且还可能会触犯法律,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 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警方可以处 警告 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居民住宅楼道、树木、电线杆及地面上乱贴乱画“小广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