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证件: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居住证;
5、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6、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7、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8、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